索引号 | AF913-4000-2015-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南湖北路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5-03-16 11:04:30 |
发文单位 | 南湖北路街道 | 名 称 | 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湖北 2015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管委会党工委的决定、指示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2、负责做好管委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繁荣区域经济。
3、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实行专业队伍与志愿队伍相结合,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4、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区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
5、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依法自治;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6、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管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
8、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及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和协调指导科,所属事业单位有行政社会事务执法管理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城区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及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设王家梁东社区、王家梁北社区、南湖北路东社区、宏瑞社区、顺和社区、碧园社区、红光山南社区、康宁社区、康和社区、百万庄社区、龙盛街北社区、远大社区、康辉社区、河滩社区、王家梁社区、宏怡花园社区、友好花园西社区、新跃社区、苏州路立交桥社区、八家户社区。
(三)人员编制:编制数105名,其中:行政编14名,事业编91名;实有人数1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10人,退休2人;聘用人员107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319人、临时公益性岗位754人。
二、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58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39.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80.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8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12万元;文化教育及传媒支出4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08.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7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9.3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549.7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特定支出。
三、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4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管委会工作职责、开展特定管委会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
1.2015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片区管委会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区管委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