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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901-4000-2015-00002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新民路街道 发文日期 2015-03-12 15:46:28
发文单位 新民路街道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文  号 主题词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新民路街道 街道办事处 2015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新民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政务、业务工作及目标管理分解任务。

2、负责辖区政务、业务信息的调研、采集、编写、报送及反馈工作。

3、负责新民路辖区人民代表联席活动及代表选举工作。

4、负责发展街道经济工作,积极组织税收,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

5、负责组织辖区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6、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督查、指导、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统战及民族宗教、人员教育调解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卫生院落的宣传、督查、管理,保洁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及绿化达标工作。

8、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宣传、统计、指标发放、药具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计划免疫宣传、统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管理及红十字会宣教、急救知识普及、无偿献血工作。

10、负责辖区低保户管理、优抚登记、救济及残疾人、无军籍职工、抗战老战士、因公牺牲家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及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科普知识宣传及科普创建工作。

11、负责开展社区服务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劳动监察、办理社会保险补贴;负责企业退休化管理及组织各类技能培训、办理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工作。

12、负责接待、处理和反映辖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3、负责街道社区的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及协税护税工作。

14、负责开展辖区群众文化宣传、两基教育达标工作。

15、负责辖区征兵、民兵建设工作。

16、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下设党政办公室、行政事务执法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成功社区、成功东社区、银河社区、新民社区、红山路社区、南大湖社区、新民西社区、祥泰社区、新希望社区、新大地社区、红塔社区、荣慧社区、新城社区、爱心北社区、金海岸社区、爱心社区、兴惠社区、鸿升社区。

(三)人员编制:编制数137名,其中:行政编28名,事业编109名;实有人数177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22人,退休27人;聘用人员1214人,其中公益性岗位481人、临时公益性岗位655人、季节性用工78人。

二、新民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552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01.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28.33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52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19万元;文化教育及传媒支出1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元;医疗卫生支出43.9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90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95.55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105.9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维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特定支出。

三、水磨沟新民路街道办事处201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新民路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4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开展特定财政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2015年新民路街道办事处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新民路街道办事处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新民路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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