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46-4000-2015-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纪检委监察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10 10:44:01 |
发文单位 | 纪检委监察局 | 名 称 | 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纪律检查 检查委员会 2015 预算 公开 经费 信息公开 |
中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33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6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4.73万元。
附件: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