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23-4000-2015-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05 13:48:45 |
发文单位 | 人社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别,下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
(二)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人才交流会的核准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5、负责权限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具体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公)伤(病)残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权限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初审;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嘉奖、辞去公职、辞退的管理和科员及科员以下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工作;贯彻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9、贯彻执行并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的落实。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对在本区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的集体合同审核工作。
1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人社局收入预算为93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7.1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0.7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水磨沟区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53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人社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为8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2.4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54.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体检等业务支出。
三、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2.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9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人社局工作职责、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2015年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