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93-4000-2014-0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乌市水磨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4-11-30 17:54:07 |
发文单位 | 乌市水磨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 旅游 风景区 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2014 预算 经费 公开 说明 |
2014年度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预算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旅游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定。了解掌握社会动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落实。
2、拟定旅游风景区开发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协调景区内各单位对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3、负责景区的宣传工作,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对旅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建设、维护和管理景区配套设施,按照景区开发的总体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景区内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设施,保障游人安全。
5、承办景区社会事务、农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情况
水区景办由水区旅游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
(三)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情况:年初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354.63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年初支出预算35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3万元;项目支出27.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一)出国(境)费用
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年初预算12.5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支出0.08万元。
附件:
2.2014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部门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