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4000-2014-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21 11:15:22 |
发文单位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权限内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核发。
4、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6、负责权限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7、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8、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教学、科研单位购买毒性药品的审批和使用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认定和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9、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说明:目前餐饮服务职能仍在卫生监督所)
(二)内设机构:纳入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2个职能科室,包括局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三)人员编制:水磨沟区财政局编制人数9人,全部为行政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数9人。
二、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3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0.5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0.5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30.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3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0.50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等特定业务支出。
三、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2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13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开展食品药品等监督执法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
1.2014年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14年水磨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