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91-4000-2014-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19 15:15:03 |
发文单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安监局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磨沟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11〕27号)、《中共水磨沟区委员会、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磨沟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党发〔2011〕18号)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向区县下放5大类379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乌党办发〔2013〕65号)精神,设立水磨沟区安监局。水磨沟区安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 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编制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承担权限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
5、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6、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9、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可;负责从事特种作业安全许可。
10、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工作。
1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处、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三)人员编制:水磨沟区安监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在职人数3人;水磨沟区安全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编制8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在职人数6人;全部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
二、水磨沟区安监局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安监局机关收入预算为3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6.09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水磨沟区安监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32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1万元;项目支出134.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煤炭局机关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2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1.6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4.48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安监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专项治理。
三、水磨沟区安监局机关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安监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3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主要用于履行经济工作职责、开展特定发改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2014年水磨沟区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水磨沟安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14年水磨沟区安监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