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69-4000-2014-0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16 13:35:08 |
发文单位 | 建设局 | 名 称 | 水区建设局、污水厂“三公”经费支出及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区建设局 水厂 经费 支出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
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办法,确保污水厂出水达标,正常运行,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认真贯彻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认真落实年度污水处理计划,按时间进度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或工作进度。
3.严格按照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保证值班原始记录完整齐全。
4.收集、处理城市污水,为城市绿化提供灌溉水源,促进水区水塔山、雪莲山一带的荒山生态环境改善。
5.做好设备养护工作,设备资料保存规范、完整,档案记录等级齐全。严格执行设备经费计划。
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狠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学习,相关档案资料齐全,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和安全责任事故。同时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研发和开展科研项目。
8.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建设,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9.负责场内现有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指数: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事业人员额定编制36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领导职数设置3人,实有2人。
二、水磨沟区委虹桥污水处理厂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区虹桥污水处理厂收入预算为56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4.0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区虹桥污水处理厂支出预算总额为566.2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66.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虹桥污水处理厂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5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36.0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运行、管道维护等特定业务支出。
三、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附件:1.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