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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69-4000-2014-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11-16 13:33:11
发文单位 建设局 名  称 水区建设局、污水厂“三公经费”支出及报告
文  号 有效性 区建设局 水厂 经费 支出
水区建设局、污水厂“三公经费”支出及报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监督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承担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3.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论证工作。

4.负责燃气、供热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燃气、供热事故应急处置。

5.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辖区旅游景区的相关建设工作。

6.承担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辖区内三级(含新申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核工作。

7.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计划,并协调、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建设维护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年度计划。

8.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国道、省道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协调职责;负责突发事件中运输工作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9.负责权限内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10.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1.负责权限内水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权限内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作及相关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等级道路之外(管径在200mm以下)的给水管线停水核准工作;负责给、排水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给、排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2.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监督、检查河道、湖泊、滩涂、堤防、水库及骨干水利工程渠首、干渠的安全,并组织整治;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牧区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作。

1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洪抗旱工作;承担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15.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组织拟订城区防空袭预案;组织和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16.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监督管理。

17.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资源,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18.负责安居富民工作,统计上报数据,协调上级工程补助资金。

1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纳入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8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水务监察大队、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人防设施管理站、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人员编制:水磨沟区建设局行政编制8名,实际在编人数7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事业编制81名,目前实有人员62人,其中领导职数15人。

二、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水磨沟区建设局收入预算为1112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13.8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123.8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023.88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11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7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261.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等特定业务支出。

  三、水磨沟区建设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4.7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9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预算安排4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开展党组织活动、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14年水磨沟区建设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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