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中小]浏览量:
 
 
索引号 AF123-4000-2014-00001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农牧局 发文日期 2014-11-12 14:52:56
发文单位 农牧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牧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文  号 主题词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农牧局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牧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牧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农牧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农牧局经费包括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农牧局主要职能:

  1、承担完善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土地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扶持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2、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实施“菜篮子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3、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权限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农牧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5、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6、负责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及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开设旅游区点的审核登记工作;处理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组织草原资源调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依法开展禁牧工作;编制草原资源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上采挖野生植物、药材、草皮、砂石相关审批工作。

  (二)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

  1、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职能:

  1.  做好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负责本中心各项工作;

  2.  制定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  负责产地检验证的签发。

  4.  负责组织对全体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落实;

  综合文秘人员职责:

  5、编撰、印制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编写、报送信息;

  6、承办公文传递、登记,进行考勤管理和工作督查;

  7、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及其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8、负责检测点、监测点工作的落实及仪器设备更新调换。

  (四)内设机构:纳入水磨沟区农牧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3个单位,包括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五)人员编制:水磨沟区农牧局编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全部为行政人员编制。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全部为事业人员编制。

  二、水磨沟区财政局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农牧局收入预算为35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1.8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水磨沟区农牧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1.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农牧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2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3.23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18.61万元。

  三、水磨沟区农牧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区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5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特定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下载:农牧局 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



版权所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新ICP备0500436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465号

网站标识码:6501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