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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123-4000-2018-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农牧局 发文日期 2018-05-15 13:50:44
发文单位 农牧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动物 卫生监督所 事业单位 法人 年度报告 报告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50105584779360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水磨沟区渔政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动物诊疗活动监管等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274号

法定代表人

魏刚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牧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今年,我区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将动物产地检疫、养殖环节、诊疗环节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共实施产地检疫畜禽1.5608万头只(其中:羊0.0525万只、牛0.0148头,鸡1.49万羽、犬 0.0032万头、猫0.0003万只);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监督检查91次,对诊疗、兽药饲料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110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 154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3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副;监督无害化处理各类畜禽0.119万头羽只(其中:羊0.0228万只、牛0.0022万头、禽0.0938万羽、狗0.0002万只),违法案件处理立案11起、结案9起,下发责令改正16份,共处罚金24876.4万元;结合春防工作,完成动物标识佩戴和信息上传羊9900枚、牛1560枚。配合市农牧局(兽医局)已完成30家兽药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上报动态信息17篇(其中:市新农网采用11篇,新疆动物防疫监督官网采用3篇)。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行为,我区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在各片区管委会(街道)、村经营运输动物进出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大力宣传调运动物依法报检、隔离、强制免疫等必要措施及法律责任。二是利用节假日 “3.15”宣传日,在人员密集的街头、动物养殖场、东部三个村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巡回播放宣传音频资料,以提高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动监环保购物袋300余个。三是召集全区18家动物诊疗机构、41家兽药经营企业法人及负责人通过举办2期培训学习班,培训学习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行业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及《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培训人员110人次。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体系。为打造一支为民、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改进监管和服务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基层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掌握监管对象动态,积极发挥检疫申报点作用,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公开执法内容、执法依据,设立人员监督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全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12场次,确保每位执法人员能独立、准确完成工作。四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六条禁令”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上级交办、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工作事项及发现问题,严格落实、严厉查处,今年我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三、履行职责,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一)动物卫生监管风险分级量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2017年动物卫生监管风险分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管风险分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物卫生监管风险分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动员,加强宣传。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先后针对养殖场和诊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动物卫生监管风险分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暨动员会,对开展动物卫生监管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进一步宣传,有效提升了养殖场、诊疗机构参与评估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根据我区养殖场分布的实际,划分了风险分级网格化管理责任片区,完成“签约式”产地检疫责任书签订,形成区动监所、兽医站、片区管委会(街道)、村级3级监管模式,层层落实具体监管人员,进一步明确服务职责。二是合理修改分险评估量化表。为保证风险评估做到公平、准确、客观,我区针对前期摸排梳理出的监管对象,分别选取1家动物养殖场、1家动物医院及1家动物诊所进行风险预评估,以检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量化监管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动物调运环节的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活畜禽调运及落地监管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一是围绕防疫、检疫工作,严把活畜产地检疫出证关,同时针对各规模化养殖场加大了对禽流感、布病、口蹄疫等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二是严格落实落地报检、备案等措施,要求接到报检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畜禽相关手续及临床表现,下发隔离观察通知书并在隔离期满后下发解除隔离观察通知书。三是及时了解掌握我区活畜禽流通情况,对调运活畜禽未按规定实施落地报检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养殖场立即整改。四是严格限制布病免疫区县的牛羊不得调入已在自治区备案的不实施布病免疫的区县。五是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严格按照检疫出栏程序进行检疫。截至目前,共实施落地报检畜禽2.8713万羽只(其中禽类2.82万羽、羊0.0265万只、牛0.0248万头)。(三)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我区现有规模养殖场9家(其中:已发证4家、正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家、整改2家,停业1家、注销1家),为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监管,我区高度重视,一是开展养殖场巡回监管工作,实地查看各养殖场牛羊的防疫、免疫等情况。二是在巡查过程中加大各项法律法规宣传。三是要求各规模化养殖场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免疫制度、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四是查看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不规范的按指导要求填写。五是监管各养殖场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对各养殖场用电、用气、用火等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养殖场存在煤气罐、灭火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执法人员要求养殖场立即着手整改,确保养殖场无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完成《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政许可装卷1卷。(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全面履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对监管中、牛羊布病免疫净化检测监督中以及举报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无害化处理各类畜禽0.119万头羽只(其中:羊0.0228万只、牛0.0022万头、禽0.0938万羽、狗0.0002万只)(五)动物执法案件查处和公开情况。为规范我区管理相对人经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及查处力度,全年查处违法行为11起,立案11起,结案9起,下发责令改正16份(其中:向区法制办报备了4起重大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办结案件)。根据市动监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推行动物卫生行政处罚办结案件信息网络公开工作通知》要求,我区及时完成行政处罚办结案件网络信息公开上报工作。 (六)动物诊疗活动监管及各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动物诊疗场所管理,推进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我区对辖区诊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兽医从业、处方笺规范使用、病死动物及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执法监督检查,并要求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每年3月前上报上一年度的执业情况,现已完成上报备案工作。二是严把审核关及兽医从业资格准入。今年我区新增4家动物诊疗机构,均已通过审核并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注册执业兽医20名,注销5名。目前我区共有19家动物诊疗机构,61名从业人员,其中注册备案职业兽医44名。三是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分别举办培训交流座谈会和行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对诊疗机构负责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签订了2017年度水磨沟区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卫生责任状,并要求各机构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合法经营。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今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16份。五是为规范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畜禽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动监所对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各经营销售企业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七)申报自治区级及市级项目申报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我区在市农牧局(兽医局)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申请了3个项目,其中市级2个,自治区级1个。市级项目是“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运输项目”及 “规模化养殖场消毒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级项目是“水磨沟区涝坝沟村检疫报检点建设项目”,其中市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运输项目” 总投资3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20万元,项目主要建立一个冷库及购置一辆收储车辆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承担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市级“规模化养殖场消毒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2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改善养殖环境,完善消毒通道及其它消毒配套设施等。自治区级项目“水磨沟区涝坝沟村检疫报检点建设项目”申请自治区项目经费15万元,建一座占地面积为30平方米办公室,建成以后将提高我区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进一步推动我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方便农牧民报检。目前,“规模化养殖场消毒设施建设项目” 承建单位石人生态养殖合作社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正在等待上级验收;“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运输项目” 已完成冷库、锅炉房、地面、围墙等建设,除运输车辆正在购置中,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水磨沟区涝坝沟村检疫报检点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八)追溯体系安排部署情况。为全面推进我区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我区采取了各项措施;一是对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细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和目标。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及能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标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四是结合秋季防疫和牛羊保险工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耳标数据采集和上传。今年订购羊耳标5万枚,牛耳标2万枚,发放羊耳标9900枚、牛耳标1560枚。动物标识佩戴和信息上传11460枚(其中;羊9900枚、牛1560枚)。(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证章标识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畜禽落地申报、隔离及申报检疫等工作。二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电子出证落实跨省调运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三是在已设立的3个检疫报检点实行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后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其报检的自觉性。四是对出栏的畜禽,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并严查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后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明。五是将报检信息及时录入并上传到市动物疫病及防控监管平台上。产地检疫畜禽1.5608万头只(其中:羊0.0525万只、牛0.0148头,鸡1.49万羽、犬 0.0032万头、猫0.0003万只)。六是因我区没有定点屠宰场,所以未开展此项工作。七是落实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保管、使用和发放。管理人员对证、章、标志订购、签收、发放、库存数量及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清查核对。今年完成对2011年-2016年5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票据订购、签收、发放、库存的数据统计、核查、上报工作,共计发放各类检疫合格证明477本(其中:使用完核销464本,正在使用13本)。截至目前我所证、章、标志、标识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的要求,我区结合乌鲁木齐市行政规划、水磨沟区规划,制定了《水磨沟区畜禽养殖准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划定工作图,同时经上一级地方环保部门、畜牧部门技术审核后,形成了水磨沟区畜禽养殖准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通告,并面向社会公布公告。以联合发文形式要求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统计辖区范围内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单位及个人,并根据《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的要求,配合区行政执法局对禁养区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的单位进行取缔。对禁养区范围内1家规模养殖场(乌鲁木齐龙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宣传,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务必于2017年年底完成搬迁工作。今年4月10日市委编办同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挂渔政管理站牌子,渔政监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监管情况。一是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兽药追溯体系系统试点工作,对我区13家试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系统使用方法联络指导,同时充分考察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情况及规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刘亚玲  联系电话:18999271113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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