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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7-4000-2018-0004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5-15 13:47:48
发文单位 教育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学历 机构 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法人 年度报告 报告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50105560541673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民办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包括备案、核准、审批、年检、注销办学许可证等;依法监督检查、规范各教学点办学行为,依法维护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正当权益;指导辖区民办非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办学及办园等。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

杨睿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在区教育党委、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民管办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乌鲁木齐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乌市民管办对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区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不断规范,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本年度获得市级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经过年度审核及各类许可变更后我区现有民办非学历机构11所,其中跨区办学2所。以上单位年审结果均为合格,并完成了1所培训机构的法人变更,相关材料已存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教育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党支部建设,截至目前,我区非学历培训机构建立单独党支部1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5人,并完成了今年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党支部组织台账的登记工作。根据教育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两学一做”“学转促”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十九大专题报告,抓好党员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和每季度一次的组织生活会。此外,选派8人参加市民管办党组举办的党务培训及现场观摩,另派两人前往杭州参加组织部安排的党务培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今年我区乌市海洋艺术培训中心、乌市英华教育培训中心也被评为“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先进单位”。 (三)不断完善区教育局、片区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实行安全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为迎接十九大胜利会召开,按照乌市总体工作部署,由区政法委牵头,联合相关委办局、片区管委会(街道)及社区集中开展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共查处各级各类非法办学点67所(其中教育艺术类40所,体育类1所,工商审批经营范围许可11所,工商审批经营范围未许可13所,其他类2所),下发《责改通知书》12份,在十九大期间全部予以停办,规范了办学秩序,净化了教育环境。 (四)进一步提升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日常安保等级,多次召开机构法人及校长专题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强调人防、技防、物防要求;开展突击检查与督察,对监控设施、一键式报警器的安装及保安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未按要求配备齐全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各机构的安保意识不断提高,安保工作不断规范。 (五)提高人员素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3人赴上海参加乌鲁木齐市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二、2018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 (一)继续以《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乌鲁木齐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其内部管理,强化年审制度,搭建发展平台,丰富校园文化,整体推进民办教育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继续发挥三级网络联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实行排查取缔非法办学点工作常态化管理,净化民办教育管理市场。同时,严把人员聘任关,在教学实践中加强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坚决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与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机构办学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维护广大师生及办学者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区民办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三)通过组织各种专项培训,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进一步丰富机构培训内容,提高内涵式发展,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曹芳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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