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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69-4000-2018-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5-15 13:44:00
发文单位 建设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住房保障 保障管理 事业单位 法人 年度报告 报告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50105552438457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住房保障管理的各项政策,做好本辖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围解困房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实施解围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工作,协调棚户区改造选址、规划及建设等工作。

    

乌鲁木齐市七道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赵志龙

开办资金

11.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2

11.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2017年 5月18日乌政通【2017】5号《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的通告》将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标准调整家庭平均收入为2850元,并请各管委会和街道按照最新住房保障政策标准执行。 二、今年分别在2017年5月23日(经济适用房)、2017年6月12日(公共租赁房低保低收入)、2017年6月30日(公共租赁房中等偏下收入)分别举办了摇号分配仪式。 2017年8月20日举办了今年第15次公共租赁住房(D)、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的摇号仪式。2017年12月1日,举办了乌鲁木齐市第16次公共租赁住房(D)、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的摇号仪式。 三、水区住房保障2017年上半年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D)从2017年1月1日截止11月16日,完成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并经公示无异议的73户,并已上报。一般年审96户,分档计租1028户。 2、经济适用房从2017年1月1日截止11月16日,完成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并经公示无异议的49户,并已上报。 3、公共租赁房从2017年1月1日截止11月16日,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并经公示无异议的89户,并已上报。一般年审159户。 四、公共租赁住房(D)租赁补贴工作 2017年1?6月公共租赁住房(D)租赁补贴我区应发放63户,发放人数138人,总发放补贴总金额63024元,实际发放金额:59232.00元,未发放金额:3792元(3户)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2016年9月?2017年3月公共租赁房补贴,我区应发放176户,总发放补贴总金额:465144.8元,实际发放金额:459323.84元,未发放金额:5820.96元(2户)。 六、我办负责的水磨沟区七道湾房屋检测项目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配合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做好日常清查工作,区县内的业务指导工作及群众咨询、协调等日常工作。 201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考核要求,每年开展至少两次业务培训,全年召开工作例会不少于四次。 二、积极参加市级住房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三、组织各片区管委会认真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地点以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为主。 四、严把审核关,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并上报,且通过率达95%以上。同时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审核工作。 五、配合市级部门发放水区范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工作。 六、与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给我办的工程项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冯艳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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