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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3-4000-2018-00004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经发委 发文日期 2018-05-15 09:41:46
发文单位 经发委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文  号 主题词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 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事业单位 法人 年度报告 报告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5010507222840XW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制定和颁布园区行政挂历办法,编制实施园区内各类规划、审批土地使用、质量监督和产权办证等工作。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

甄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园区企业经济平稳运行 目前,水磨沟工业园区生产运行企业共12家,2017年1-12月,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6412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6438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今年虽新增了4家投产运行企业,但因均属小微企业,由于企业刚起步且受今年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的影响,企业生产效益不佳,产值较低,对园区整体影响不大。 (二)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工程: 2013-2015年园区分三批建设了园区内14.5公里17条路的道路、给水、排水、中水、雨水、电力、路灯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共投资约2.5亿元。目前,所有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其中2013年度工程结算已全部完成,2014-2015年度工程正在进行结算,目前已进入出报告阶段。 (2)供热工程:为确保园区企业冬季采暖得到保障,积极与区建设局对接,在园区内新建换热站二座,目前一座已投入使用。另一座已完成选址,预计明年可开工建设。 (3)供气工程:为确保园区内企业能够早日实现天燃气全覆盖,积极与市燃气公司对接,在园区内新建一座调压站,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 (4)供电工程:为彻底解决园区内企业用电问题,我办积极与市电业局协调,在园区内新建110变电站一座,目前该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电源输入建设工作,待完成后,可满足园区所有企业生产生活用电。 (5)供水工程:为保证园区入驻企业正常用水,我办积极与市水业集团对接,目前园区投产企业已全部接入市政管网,生活用水得到保障,由于水压过小,部分企业生产用水无法满足。 (6)垃圾处理工程:为解决园区入驻企业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我办积极与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对接,在园区内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座,待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可满足园区所有企业垃圾处理问题。 (三)企业投建初见规模 2017年,园区有12家企业已投产运营;正在建设的企业有17家;另有4家企业厂房已建成,以仓库方式租赁;有21家企业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有33家企业因用地与苇湖梁煤矿和碱沟煤矿的发证范围重合,无法办理规划手续。 (四)加快开展园区规划调整进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园区积极启动了《水磨沟工业园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产业升级工作。前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目前,规划文本初稿已完成,待审核。 (五)积极开展园区内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按照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函〔2017〕221号)要求,园区办及时启动了水磨沟工业园区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我区已完成201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和2015、201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的更新评价工作。该评价结果将作为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等的主要依据。目前,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报告已完成,已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待审核。 (六)精心做好园区企业服务及管理工作 一是全力配合园区内企业做好开工建设期间水、电、路等各项施工配套需求协调工作;二是发放动工建设函,协助园区企业办理前期规划建设手续,帮助其年内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三是继续协调煤矿发证范围内用地企业规划手续办理事宜;四是进一步完善入驻企业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按期合理开发用地;五是定期深入联系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各企业法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参与解决一些法律事项,帮助解决矛盾纠纷,为园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使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七)积极开展园区环保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环保部门统一安排,园区办认真开展园区内企业环保自查工作。一是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派遣单2次,均按时报送信息;二是工业园区内督察挂单企业1家,已关停并要求整改;三是与区环保局、执法局、街道等多部门联动协作,累计开展园区企业环保督察行动11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关停并取缔企业3家,停业整改企业3家,累计淘汰企业自建燃煤锅炉11台;四是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定期开展企业环保检查活动,对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白天关门夜间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扎实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安全知识储备及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和责任制落实,抓住元旦、春节、清明、十一等重要时段和特殊时间,与区安监、消防、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企业84家次,出动干部150人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70余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并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累计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余份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文君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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