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101-4000-2017-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组织部 | 发文日期 | 2017-08-04 17:26:39 |
发文单位 | 组织部 | 名 称 | 2016年度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 |
文 号 | 有效性 | 201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组织部 公开 |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有关组织工作的意见及措施。
2.负责对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年度工作考核,向区委提出调整领导班子和任用领导干部的意见,协助做好市委组织部交办的有关区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3.主管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4.负责抓好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和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出生年月等有关问题的审批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工资、福利方面的管理工作;办理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
6.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严格干部任免程序,负责各项监督制度。
7.负责全区干部党员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抓好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的措施与规定,指导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结转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使用全区党费;做好党员电化教育的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1个机构,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
第二部分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总计2,485.79万元,支出总计1,698.8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40.77%;支出增加803.77万元,增长了89.80%。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2016年收入2,48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77.21万元,其他收入8.58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支出决算为1,69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74.3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424.54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结余1,507.0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20.1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11.15万元。比年初预算降低了5.7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5万元,较上年增长了3.06%。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39万元,完成预算的64.91%。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6万元,较上年降低了40.2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