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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105-4000-2017-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机关工委 发文日期 2017-08-04 08:42:07
发文单位 机关工委 名  称 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
文  号 有效性 2016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工作委员会 公开
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提出区级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负责抓好区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指导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指导区级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领导区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5.指导区级机关党组织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区级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审批区级机关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任免。   

7.指导区级

8.领导区级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机关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新党员。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1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0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实有在职人数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人,财政补助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50.34万元,支出总计41.81万元。收入较上年降低了1.43%;支出降低了7.07万元,降低了14.45%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收入5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1万元,其他收入0.13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35.5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3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结余29.5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0.97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2.00万元。比年初预算降低了19.3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降低了18.83%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的71.4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万元,较上年降低了21.0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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