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265-4000-2017-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水磨沟区征收办 | 发文日期 | 2017-02-13 10:56:56 |
发文单位 | 水磨沟区征收办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征收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征收 2017 预算 经费 支出 情况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征收办2017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征收办机构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水区征收办事业编制4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二、征收办主要职能:
(一)承担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的责任;
(二)承担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论证征收安置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评估的责任;
(三)承担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责任;
(四)承担征收安置资金的管理责任;
(五)承担房屋征收安置纠纷的协调责任;
(六)承担安置房调配、申购、房源管理及选房等责任;
(七)承担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协调及维稳的责任;
(八)承担征收拆迁和安置数据的统计汇总及拆迁资料管理的责任;
(九)承担征收项目及安置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信息收集的责任;
(十)承担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党支部建设等工作责任;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磨沟区征收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水区征收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2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22.85万元,2017年水区征收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12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52万元。
(二)水磨沟区征收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水磨沟区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2.4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1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特定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水区征收办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
http://img.xjsmgq.gov.cn/CMSxjsmgq/201702/2017022410560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