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46-4000-2017-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纪检委监察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13 09:59:50 |
发文单位 | 纪检委监察局 | 名 称 | 中共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 预算公示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纪律检查 检查委员会 2017 预算 |
中共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
预算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4]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水磨沟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章和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及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定,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水磨沟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科级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六)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党内规章。
(七)调查了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八)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纪委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对外联络、档案、信息、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修订文件文稿;督促检查领导批办事项、工作部署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行政监察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党群、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以及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研究起草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办法;研究起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拟配备人员3名〔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2名〕。
2、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同时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向市纪委和区委报告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1名,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
3、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区属各机关单位、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水磨沟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履行政治纪律监督检查职能,综合协调维护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相关办法措施的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政治纪律案件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需立案检查)及相关联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1名〕。
4、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党员、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申诉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审理及重要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负责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被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督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配备人员2名〔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1名〕。
5、党风政风监督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水磨沟区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综合协调、指导督办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行政监察具体业务工作;履行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24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及新增了养老保险金和职业保险金。
(二)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24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及新增了养老保险金和职业保险金支出。
其中:
基本支出373.2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99.9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52.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85万元
项目支出61.97万元。
(三)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无因国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0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7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附件:纪检委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