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F089--2025-00105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11:41:07 |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38号) |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5 38 |
近期,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农产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水磨沟区新兴街利辉优蔬优果超市销售的鸡蛋。
(一)2025年8月12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鸡蛋进行了抽检,根据No:MTSPSQ250358检测报告判定当事人所销售的鸡蛋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12日,当事人从新疆凌庆蔬菜果品有限公司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内的一家店铺购进21.2公斤【23公斤-1.8公斤(鸡蛋托盘重量)】鸡蛋,进货价共计133元,并以每公斤8.5元价格进行销售。当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鸡蛋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含备样)3.68公斤,备样数量1.8公斤。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之日,因剩余的鸡蛋未进行抽检,无法证明该部分鸡蛋的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销售该批被检验不合格批次鸡蛋仅以抽检部分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共计3.68公斤,销售价格为8.5元/公斤,故货值金额共计31.28元,违法所得共计31.28元。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购进上述鸡蛋时未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