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5-0008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18:44:26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29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5 29 |
2025年7月21日,我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反馈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磨沟区西虹东路西域胡杨秘烤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西虹东路西域胡杨秘烤餐厅销售的水煮花生米进行抽检,2025年7月21日收到的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7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5X-J-SP10467),《2025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5650000830235528ZX)和食品安全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水煮花生米。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相关进货凭据,供货商的资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回味坊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盘”
(一)2025年8月4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检验报告一份(No:2025-HBJC-BG-6152G),要求对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回味坊餐饮店饭碗(自行消毒)抽检不合格问题进行核查处置。2025年7月2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使用的饭碗(自行消毒)(消毒日期:2025-07-02),由2025年7月2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回味坊餐饮店使用的饭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复用餐盘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为二次冲洗时间不足,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
三、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