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5-00015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05 18:57:26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5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5 |
近期,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疆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风干肉干(麻辣味)(熟肉干制品)(生产日期:2024年9月27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2月2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食安2024-12-0854)显示,经检验,该批次风干肉干(麻辣味)(熟肉干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632)不符合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1月3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5年1月3日现场检查, 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受新疆牧民有礼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了50袋风干肉干(麻辣味)(熟肉干制品),2024年9月30日将其生产的风干肉干(麻辣味)(熟肉干制品)5箱,每件10袋,共计50袋,以每袋95元的价格销售给新疆牧民有礼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风干肉干(麻辣味)(熟肉干制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8袋。当事人对已销售的涉案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截止2025年1月5日已召回涉案产品40袋,已销售2袋无法召回。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相关进货凭据和产品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