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5-0001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1 19:16:23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4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5 |
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干果销售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小邓干果商行经营的杏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查认证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小邓干果商行销售的杏干进行抽检。2024年12月2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杏干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3.36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2月27日,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4B-J-SP1527),对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小邓干果商行销售的杏干抽检不合格问题进行核查处置。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1月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在收到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商家已经主动下架,产品退回供货商。已销售的15公斤,2.6公斤销售给本次抽检机构,12.4公斤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为个人,无法联系召回,店内已张贴退回公告。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