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4-00058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14:57:23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18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4 18 |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大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牛潮汕牛肉火锅七纺分店的复用餐饮具。
(一) 抽检基本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9日对新疆大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牛潮汕牛肉火锅七纺分店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委托上海微普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报告编号为SH2024038677,显示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T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4年7月18日,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流程清洗所使用复用餐具,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8月28日对当事人进行复查验收时,现场已按照操作流程清洗复用餐具。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