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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89--2024-0005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7-31 09:10:53
发文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16号)
文  号 主题词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4 16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16号)

  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消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顺达顺粮油店经营的生姜和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14日,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检验报告》两份(No:2024X-J-SP14469、No:2024X-J-SP14493),要求对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顺达顺粮油店的生姜和油麦菜抽检不合格问题进行核查处置。2024年6月1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2024-05-25),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油麦菜样品腈菌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1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5-25),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生姜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4年7月11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核查。截止2024年7月11日,当事人所购进的生姜及油麦菜已全部售出。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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