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4-00008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13:19:37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3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4 |
截止2023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批天山巢蜜在当事人处无剩余。经查: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16日共生产了“天山巢蜜”5箱(每箱24瓶)共120瓶,全部销售给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27日当事人给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发出了产品召回通知,告知其决定召回2023年5月30日之前生产的蜂蜜产品。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对这款产品退回了17瓶,剩余的103瓶“天山巢蜜”,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已全部销售给了阿克苏的金桥超市。
一、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巢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1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经营环节对当事人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天山巢蜜)进行了监督抽检。在阿克苏金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抽检了一批次(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3-03-16)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要求,检验项目“菌落总数”标准指标:≤1000CFU/g,实测值未:9200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2月11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批天山巢蜜在当事人处无剩余。经查: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16日共生产了“天山巢蜜”5箱(每箱24瓶)共120瓶,全部销售给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27日当事人给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发出了产品召回通知,告知其决定召回2023年5月30日之前生产的蜂蜜产品。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对这款产品退回了17瓶,剩余的103瓶“天山巢蜜”,新疆阿克苏市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已全部销售给了阿克苏的金桥超市。
(三)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相关进货凭据和其他批次产品合格证明。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