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3-0007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3 04:31:03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9号) |
文 号 | 有效性 |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3 19 |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黑葡萄水果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店内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述抽检机构在当事人店内购买3.358公斤香蕉,按5.99元/公斤的价格购买。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抽样检验,2023年10月10日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A2230480621301001C),所检项目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4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0月17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年10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批香蕉在当事人处无剩余。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从广西亿球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购进64.5公斤香蕉,除被抽样3.358公斤外,其余61.142公斤因为属生鲜产品且已全部零售,无法召回。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相关进货凭据和产品合格证明。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