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中小]浏览量:
 
 
索引号 AF089--2023-00068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11-08 11:23:22
发文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8号)
文  号 主题词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2023 18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8号)

     

   近期,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6家食品经营单位、1家餐饮消毒单位。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水磨沟区会展南路优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11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普研(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会展南路优品生活超市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香蕉样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927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年927日,该批香蕉已全部售出。

    二、新疆馕掌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新疆果仁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9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新疆馕掌门食品有限公司2023829日生产的规格为400g50g x 8)/盒的新疆果仁月饼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新疆果仁月饼中的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9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230466910101003C)和食品安全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未售出的新疆果仁月饼。

    三、水磨沟区北山坡零零七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经营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9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北山坡零零七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辣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928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92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109日现场检查时,该批辣椒在当事人处无剩余。

      四、水磨沟区鸿园南路王金香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97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鸿园南路王金香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腈菌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92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928日,该批油麦菜已全部售出。

    五、水磨沟区鸿园南路侯华果蔬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97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鸿园南路侯华果蔬店销售的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92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928日,该批姜已全部售出。

    六、水磨沟区新兴街青苹果水果店销售的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9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新兴街青苹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92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核查。截止2023928日,该批鸡蛋已全部售出。

七、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2023923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陈仕家渝婆婆火锅餐饮店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抽检了该企业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消毒)(碗、盘、杯、勺)。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八、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8

      

    



版权所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新ICP备0500436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465号

网站标识码:6501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