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3-0003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6 11:12:52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2023年6号)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核查 查处 处置 情况的 2023 |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15日,我局三次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反馈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批次蜂蜜抽检不合格,现将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8日生产的500克包装“果子沟营养蜂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基数8瓶。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样品菌落总数项目(标准指标为≤1000,实测值为300000)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4月2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0克包装“天山巢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基数12瓶。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样品菌落总数(标准指标为≤1000,实测值为22000)、嗜渗酵母数项目(标准指标为≤200,实测值为15000)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千克包装“黑蜂蜂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基数8瓶。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样品菌落总数项目(标准指标为≤1000,实测值为1300)不符合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023X-J-SP08636)、《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3660000830230947)。2023年5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023X-J-SP11189)、《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3660000830230947)。2023年6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SC202301743),现场未发现未售出的蜂蜜。责令当事人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于7日内将整改报告上报我局。
三、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55.0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