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3-0001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04:37:59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
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销售经营者。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水磨沟区景泉全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29号)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2月26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磨沟区景泉全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29号)所销售的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根据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月1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MTSPSQ220383)显示,水磨沟区景泉全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29号)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12月24日),经检验,该批次样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MTSPSQ22038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2023年2月1日执法人员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由报批立案。
经查,水磨沟区景泉全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29号)于2022年12月24日在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依源食品商行购进生姜1件(11公斤/件),进货价15.9元/公斤,用于销售,销售价每公斤17.4元,该批次已销售3.1公斤,未销售完7.9公斤货物已于12月27日退回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依源食品商行。该批次不合格生姜货值金额53.94元,获销售所得53.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