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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89--2022-000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0-12 11:05:30
发文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产品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销售经营者。

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水磨沟区清园路边疆来客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生姜抽检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JKS22028151)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样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76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JKS22028151),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由新疆鲜之道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沙依巴克区九鼎农贸市场购进10公斤生姜,配送至该超市,进货价5.4元/公斤,6.2日上架用于销售,当日抽样购买生姜样品2.227公斤,损耗0.243公斤,剩余6.53公斤均于当日销售完毕。销售价每公斤6.8元。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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