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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89--2022-0004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0-12 11:02:44
发文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和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核查 查处 处置 情况的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和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检基本情况

水磨沟区九道湾路雪山之恋零食经销部销售的玉米泡泡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7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GC22650011830231755经检验,玉米泡泡粥生产日期:2022418日)样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71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NoGC22650011830231755)后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22424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九鼎市场国际食品城35-8号店铺购进玉米泡泡粥20袋(每袋256克),进货价5/袋,用于销售,20226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时买样12袋,销售价每袋20,剩余8袋厂家已召回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食品销售经营者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原因:

经分析,当事人销售的玉米泡泡粥进货过程控制不严,针对上述问题经营者进行了如下整改:1.严格把关食品采购验收查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食品的索证索票制度;2.学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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