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2-000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2 11:00:01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文 号 | 有效性 |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产品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
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销售经营者。
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水磨沟区九道湾路雪山之恋零食经销部销售的玉米泡泡粥抽检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7月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GC22650011830231755)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玉米泡泡粥(生产日期:2022年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玉米泡泡粥(生产日期:2022年4月18日)样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7月1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GC22650011830231755),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九鼎市场国际食品城35栋-8号店铺购进玉米泡泡粥20袋(每袋256克),进货价5元/袋,用于销售,2022年6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时买样12袋,销售价每袋20元,剩余8袋厂家已召回。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