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2-0001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08 07:27:22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合格 食品 风险控制 情况的 |
我局接收到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销售经营者。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新疆粮油食品厂生产的小芝麻馕抽检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2月2日,当事人生产的小芝麻馕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2020年12月22日出具《检验报告》,(No:2020X-J-SP21678)所检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要求,(标准值≤0.5,实测值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月8日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启动核查处置。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30日生产的小芝麻馕221个,每个100克。2020年12月2日被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小芝麻馕抽检数量是20个。该批小芝麻馕在当事人处剩余201个。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