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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842--2024-0013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4-08-29 13:33:39
发文单位 卫健委 名  称 2024年8月29日行政处罚信息
文  号 主题词 2024 29 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9日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水磨沟区会玲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650105L111190266 史会玲 乌水卫医罚[2024]5号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水磨沟区会玲诊所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警告;罚款 水磨沟区会玲诊所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1.2 2024-08-22 2024-08-22 2025-08-22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唐玉娇 自然人 乌水卫医罚[2024]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唐玉娇2024年5月27日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罚款 唐玉娇2024年5月27日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 1.2 2024-08-22 2024-08-22 2025-08-22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程燕翔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650105MA7968BJ8J 程燕翔 乌水卫医罚[2024]7号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9月22日患者林建明在该诊所就诊,接受输液时医师程燕翔未开具处方,该诊所存在未开具处方输液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规定 警告;罚款 2023年9月22日患者林建明在该诊所就诊,接受输液时医师程燕翔未开具处方,该诊所存在未开具处方输液的违法行为 1.5 2024-08-22 2024-08-22 2025-08-22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5010501020616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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