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榆树沟街道观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乌水卫医罚【2023】11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新修订)的规定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榆树沟街道观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擅自出具健康证明书的行为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罚款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榆树沟街道观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擅自出具健康证明书的行为 | 3 | 2023-10-23 | 2023-10-23 | 2024-10-23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