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0015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 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报告No:XZJC230408-GFC735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三项第二目的规定 | 警告 | 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报告No:XZJC230408-GFC735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 2023-10-18 | 2023-10-18 | 2024-10-18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