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时间戳 | 备注 |
1 | 乌鲁木齐丝路汇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水卫医罚【2023】001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美容主诊医师徐兰英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给医美者郑春阳实施双侧重睑修复术+自体脂肪隆胸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 罚款 | 美容主诊医师徐兰英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给医美者郑春阳实施双侧重睑修复术+自体脂肪隆胸术。 | 0.030000 | 2023/02/15 | 2023/02/15 | 2024/02/14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2023/02/15 | |||
2 | 徐兰英 | 自然人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000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 乌鲁木齐丝路汇美美容诊所美容主诊医师徐兰英于2021年4月26日给医美者郑春阳实施双侧重睑修复术+自体脂肪隆胸术,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 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 乌鲁木齐丝路汇美美容诊所美容主诊医师徐兰英于2021年4月26日给医美者郑春阳实施双侧重睑修复术+自体脂肪隆胸术,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 2023/02/08 | 2023/02/08 | 2024/02/07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2023/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