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123--2025-0001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9 16:38:02 |
发文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石人子沟村智慧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一期)资产确权移交公示 |
文 号 | 主题词 | 智慧 农业 观光 示范 资产 确权 |
根据《乌鲁木齐市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移交工作指南(试行)》规定,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实物)进行分类摸清各类扶贫(衔接)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经水磨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建设的石人子沟村智慧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一期)
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2日,如有异议,敬请告之。
石人子沟村智慧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一期)位于石人子沟村一队后梁路与蝶泉路交叉口处,项目实际投入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其中,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239.29万元,2024年4月开始建设,2024年10月完工,形成温室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属于经营性资产,价值296.1222万元。
资产移交单位: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确权移交资产接收单位:石人子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电话:0991-4161391,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水磨沟区温泉西路274号
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