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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123--2024-0001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9-17 14:46:31
发文单位 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2024年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通告
文  号 主题词 2024 报废 年限 联合收割机
关于2024年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通告

  关于2024年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达到使用报废期限,详情看附件清单,请各机主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水磨沟区政务服务中心A39号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档案,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长期脱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清单http://img.xjsmgq.gov.cn/CMSxjsmgq/202409/202409110105050.docx

          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20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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