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水磨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2024年下达第一批衔接资金共到位118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2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5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1万元,涉及项目3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石人农场河道治理提升改造工程
1. 实施地点
石人子沟村
2. 建设内容
依托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生态学、系统科学和环境美学为指导,以农业产业类化为载体,计划在石人子沟村一队石人农场建设桥8座,步道2.5公里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逐步形成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
3. 补助标准
2024年下达中央衔接资金600万元
4. 资金来源及规模
总投资67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6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71万元
5. 实施期限
2024年4月1日—2024年11月
6.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石人子沟街道
责任人:孙德全
监督电话:0991-6877870
二、石人子沟村管网改造项目
1. 实施地点
石人子沟村
2. 建设内容
对石人子沟村二五队、三队等供排水管网老旧管线约3公里进行改造,并修复开挖的道路。
3. 补助标准
2024年下达中央衔接资金32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93万元
4. 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2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9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3万元。
5. 实施期限
2024年4月1日—2024年11月
6.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人:张斌
监督电话:0991-4684021
三、石人子沟村智慧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
1. 实施地点
石人子沟村
2. 建设内容
建设石人子沟村智慧农业观光示范园配套设施智能温室大棚占地约2000㎡,逐步打造成集智慧农业、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基地。
3. 补助标准
2024年下达自治区衔接资金15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1万元
4. 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15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32万元。
5. 实施期限
2024年4月1日—2024年11月
6.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王兵
监督电话:0991-416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