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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0105397轮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声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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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1 10:05:36 来源: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0105397轮式拖拉机(所有人姓名:李连忠, 身份证号:65010XXXXXX041013)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原行驶证,原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未按规定交回,现公告作废。公告期6个月,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申报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991-416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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