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123--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8 11:49:11 |
发文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关于新0107476轮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声明的公告 |
文 号 | 有效性 | 0107476 行驶 证书 作废 声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0107476轮式拖拉机(所有人姓名:马甫海)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原行驶证,原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未按规定交回,现公告作废。公告期6个月,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申报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991-416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