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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123--2023-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6-18 11:49:11
发文单位 农业农村局 名  称 关于新0107476轮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声明的公告
文  号 有效性 0107476 行驶 证书 作废 声明
关于新0107476轮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声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0107476轮式拖拉机(所有人姓名:马甫海)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原行驶证,原拖拉机号牌、登记证书未按规定交回,现公告作废。公告期6个月,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申报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991-416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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