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1〕1号)有关要求,我区已完成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编制编报工作,现对《水磨沟区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电话:18997662745或0991-4161391
电子邮箱:2867909469@qq.com
附件:水磨沟区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