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842--2022-000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2-06-06 13:30:17 |
发文单位 | 卫健委 | 名 称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 患者作出诊断等情形的处罚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 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
文 号 | 有效性 | 医疗机构 及其 工作人员 绝对 障碍 检查 评估 或者 根据 结果 处理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
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
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事项编码:11650105010206168D4650223114000
到办事现场次数:无次
网上办理深度:无
实施主体: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县(市、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无
法定办结时限:90(工作日)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1-4641415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联系电话:0991-4618967
办理时间:无
办理地点:无
办理形式:无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实施主体: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无
通办范围:无
联办机构:无
服务对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