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123--2021-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07:39:42 |
发文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名 称 | 公告 |
文 号 | 有效性 |
公 告
为切实加强农业机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我局将对以下农业机械核发的行驶证、号牌、予以公告注销。注销后的农业机械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农业机械所有人自负。公告期60天。
特此公告
附:农业机械公告注销名册http://img.xjsmgq.gov.cn/CMSxjsmgq/202112/202112150738054.xls
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 10月 17日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176901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