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沃X玉诊所 |
个体工商户 |
沃X玉 |
水卫医罚[2021]004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依法查明沃X玉诊所使用内科卫生技术人员陈久敏为患者进行外科包皮环切术手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
罚款 |
依法查明沃X玉诊所使用内科卫生技术人员陈X为患者进行外科包皮环切术手术。 |
0.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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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
2021/04/30 |
2022/04/29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新疆军休健康门诊部 |
个体工商户 |
李X |
水卫医罚[2021]00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未取得《放射治疗许可证》和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和第八十七条规定。 |
警告 |
未取得《放射治疗许可证》和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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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
2021/06/09 |
2022/06/08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栾伟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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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卫医罚[2021]00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栾伟2021年6月20日给郭柳彤实施假体隆鼻术+静脉辅助手术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
警告 |
2021年6月20日给郭柳彤实施假体隆鼻术+静脉辅助手术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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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
2021/06/23 |
2022/06/22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张X龙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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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卫医罚[2021]00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张X龙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给苏X实施隆鼻手术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
警告 |
张X龙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给苏X实施隆鼻手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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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
2021/07/01 |
2022/06/30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阿勒西尔·努X提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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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卫医罚[2021]00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
阿勒西尔·努尔X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给郭X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罚款 |
阿勒西尔·努尔X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给郭X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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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
2021/07/07 |
2022/07/06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百合新语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李X轩 |
水卫医罚[2021]005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栾X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2.阿勒西尔·努尔X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给郭X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
1.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罚款 |
1.栾X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2.阿勒西尔·努尔X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给郭X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 |
0.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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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2021/07/12 |
2022/07/1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水磨沟区会展南路岐黄轩中医养生馆 |
个体工商户 |
李X民 |
水卫医罚[2021]00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水磨沟区会展南路岐黄轩中医养生馆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155号博朗天御第2栋车库第一层商业2号房超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针灸、开具处方诊疗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1.责令停业执业活动。 2.罚款。 |
水磨沟区会展南路岐黄轩中医养生馆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155号博朗天御第2栋车库第一层商业2号房超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针灸、开具处方诊疗活动的行为。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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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
2021/07/15 |
2022/07/14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
乌鲁木齐市百茜美菲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王X |
水卫医罚[2021]009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依法查明,张X龙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给苏X实施隆鼻手术的行为。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依法查明,张X龙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给苏X实施隆鼻手术的行为。 |
0.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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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
2021/07/15 |
2022/07/14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650105010206168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