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水政办〔2012〕6号
关于调整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一、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主 任:隋 荣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苏晓春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周 念 副区长
李新奕 副区长
杨 春 副区长
玛依努尔 副区长
赵 强 副区长
周 波 区人武部部长
张建国 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邓 昕 区大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主任
赵 巍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凤玉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解 刚 区综治办主任
王万刚 区经发委主任
韩守城 区教育局局长
阿不来江·阿不力米提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蒋艳清 区民政局局长
成瑞龙 区建设局局长
唐茂祥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会议 区环保局局长
张 卫 区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局长
冯 雪 区卫生局局长
卡合曼·艾尼 区民宗局局长
李文革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周 芸 区科技局局长
段天堂 区司法局局长
赵朝晖 区信访局局长
李 华 区工会主席
王新刚 区监察局局长
樊万军 区统计局局长
马春仁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柴建新 区农林水牧局局长
唐世宏 区审计局局长
姜福基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纪永新 区社会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文忠 区规划监督局局长
李玉文 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局长
魏 东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道亮 区园林管理局局长
杨永杰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蔡玉银 区新闻办公室主任
付红梅 区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文 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祁 军 区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文凯 区工商局局长
桑希华 区地税局局长
付 斌 区国税局局长
黄喜顺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虞洪山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建江 区规划分局局长
陈 宁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傅 强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 奇 区农村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 晨 七纺片区管委会主任
胡达拜尔·胡希哈尔 苇湖梁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解 斌 新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剑 六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福明 八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晓江 南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 雷 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新军 七道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晓春兼任,副主任由赵巍、张建文担任。
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规划、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领导全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片区、各街道和区农村事务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开展需要启动水磨沟区总体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水磨沟区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和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片区、各街道、农村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风险分析、应急资源普查和储备等工作;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水磨沟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
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常态下为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转为水磨沟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副区长按照分工,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中兼任指挥长,在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水磨沟区各项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需要启动水磨沟区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应对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专项应急预案,事件升级,向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提出启动水磨沟区总体应急预案的建议;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级别、性质、原因,研究处置原则、处置方法,确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片区、各街道、农村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应对;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向水磨沟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救援、善后、采取的措施等,做好事件总结评估工作;构建专项应急体系,搭建专业应急指挥信息决策平台,审修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项应急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确定危险源,建立专业应急资源储备调用库,组织专项预案的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本单位设立的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办公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即转为水磨沟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调整 应急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