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水磨沟区国有农用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磨沟区实际,制定《水磨沟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8月27日。
如有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80148350@qq.com
附件1:水磨沟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水磨沟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
市自然资源局水磨沟区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