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示范市倡议书
全市各族市民朋友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聚居着56个民族,是方圆1500公里最大的城市,没有各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就没有乌鲁木齐的今天。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离不开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倡议:
争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五十六个民族凝聚在一起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不说伤害民族感情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争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乡镇)、进社区(村)、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窗口单位、进其他社会组织等活动中,发扬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自觉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积极参与社区(村)组织开展的以“石榴日”“百家宴”“邻里节”等为特色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走动互动起来,同进一家门、同吃一桌饭、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在日常生活中互帮互助,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共同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家园。
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始终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始终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为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在全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打头阵、挑大梁,在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走在前、作表率!
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
内容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岩
审校:王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