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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注】乌鲁木齐实行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疆通办』
时间:2024-08-19 10:50:41 来源: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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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鲁木齐市全面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疆内通办”业务,实现新疆户籍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少跑路”可就近办理,是继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之后的又一便民举措。8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了解到这一消息。

在乌鲁木齐市就业、就学、居住且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新疆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的持:本人户口簿页;本人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③学生证④学籍证明⑤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材料。户口簿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户口簿监护人页;户口簿本人页及以下材料之一:监护人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本人①学生证②学籍证明③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人口管理支队温馨提示:证件审核签发前,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确认,请您积极予以配合;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还须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所以必须本人到现场;请着深色上衣,不化浓妆,不染彩发,不戴美瞳和隐形眼镜,不佩戴耳环、项链,请露出眉毛、耳朵,脸上有伤的建议伤愈后再办理。

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现在是不限户籍地,无论是首办、补领、换领均已实现‘全国通办、全疆通办、全市通办’,在乌鲁木齐市居住、就业、就学的群众可以选择到居住地附近身份证业务办理点就近办理。16岁以下的须监护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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